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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包关于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坑,你踩过几个?

日期: 2019-11-04 11:34 来源:


        人力资源外包,在法律上其内涵非常清楚=为客户单位的员工,代发工资,代缴五险一金=代理行为。因此,从这个逻辑出发,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客户单位,与客户签订劳动合同,建立劳动关系。

        当企业与人力资源所做的外包,员工的劳动关系在人力资源,人力资源与企业签订人力 外包 资源外包服务合同。

因此,在法律语境下,企业或人力的法务“蒙圈”了,此“外包”非“彼外包”。

        从法律上人力资源外包属于代理行为,从操作上看人力资源外包属于外包行为。操作没有法律依据,操作与法律规定不一致,属于违法法律规定,导致“合同无效”的风险。


天津劳务外包

        人力资源外包,在经营语境下,属于“外包”,需要对承接的外包业务独自承担经营风险。

企业和人力资源所做的外包是否是按照“独立经营”的逻辑进行运作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是,则人力资源对独立经营的风险有清楚的判断,能清楚的确定外包的收益和价格,做到经营风险的理性评估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若不是按照“独立经营”的逻辑进行运作,而是按照“中介”或“派遣”的逻辑进行运作,没有考虑经营的风险,则人力作为外包供应商,独立承担经营风险,而没有与之对应的“利润”,则各种“推诿”必然产生。

用工语境下的用工风险

        人力资源外包,在用工语境下,出现两个问题,员工到底是“企业”员工,还是“供应商”员工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法律上属于“企业”员工,在操作上属于“供应商”员工,前者,员工出现任何问题,企业独自承担,后者,员工出现任何问题,供应商独自承担。

        到底谁承担责任,不同的语境,不同的责任承担主体,当员工不认同企业和人力资源外包协议的划责,按照自己的意愿,按照法律对人力资源外包的规定,自行主张责任,且主张的与协议约定不一致时,则各种“混乱”必然产生。

财税语境下的纳税风险

        人力资源外包,在财税语境下,属于经纪代理行为,应当差额纳税。在操作过程中,当人力资源外包不再是代理行为,而是外包行为时,则差额纳税无法成立。

        当企业或人力资源以“人力资源外包”可以差额纳税的语境来合作,而没有考虑双方合作到底是代理行为还是外包行为时。差额纳税的财税风险将伴随人力“终身”。